“中庆E客服”栏目留言须知

受理范围

“中庆E客服”栏目接收社会各界对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受理公众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涉及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区域内的、便于通过网络反映或解决的非紧急类燃气问题和意见。以下内容的网帖不在受理范围内:

1、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区范围内的网帖;

2、反映的问题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企业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3、反映的问题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4、涉及110、119、120、122和水上救援等紧急救助事项;

5、属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7、内容不完整,反映的问题不清楚的网帖;

8、反映的问题已经通过“市长热线”等其他渠道反映过的网贴且工单已闭环;

9、已通过本栏目明确答复过的网帖;

10、涉及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等扰乱燃气工作秩序,或反映内容不具体、缺乏政策法规依据无法办理的事项;

11、同一发帖人,多次发送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网帖。

注意事项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为确保留言及时通过审核并尽快得到回复,请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留言办理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3、如反映问题,请写清具体时间、地点、当事人,以便及时得到核实处理。对涉及具体个人诉求,但姓名、联系方式虚假、不全、无效的留言,留言办理部门有权不作调查、不作回复。

4、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留言的内容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审核、分发,各留言办理部门负责办理和网上反馈。不接收纸质信件,不接待来人来电。发帖人可通过网帖编号查询回复内容。

5、栏目管理员审核分发网帖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其它时间只接收不审核分发。

6、对涉及客户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类诉求事项,原则上不改变现行运行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由84600000紧急服务专线处理。

7、办理时限:诉求、咨询、建议、表扬类网帖,自受理之日起3-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投诉类网帖,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了解情况,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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